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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鲁木齐会计培训企业申请延期纳税有条件限制

2024-05-23

 

乌鲁木齐会计培训企业申请延期纳税有条件限制

  根据《税收征管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,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,缴纳或者解缴税款。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,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,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批准,可以延期缴纳税款,但是**长不得超过3个月。《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》第四十一条规定,上述所称特殊困难指:

  1.因不可抗力,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,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;

  2.当**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、社会保险费后,不足以缴纳税款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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