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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会计实践培训税收违法管理举报规章

发布时间:2024-05-20

新疆会计实践培训税收违法管理举报规章

  (一)受理、处理和管理举报材料;

  (二)移送、交办、督办和督促举报案件;

  (三)跟踪了解和掌握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;

  (四)报告、通报举报中心的工作和对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;

  (五)统计、分析报表管理数据;

  (六)指导、监督、检查下级税务机关申报中心的工作;

  (七)负责发放本级举报奖金和答复检举人。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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